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351.(2)信之真理按系列来排列,因而可以说被捆成捆。这一点至今不为人知,因为由于形成当今神学的每一个要点或每一寸土地的神秘莫测的信仰,构成整部圣言的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结果,它们就像旧谷仓一样被埋在地里,或像地窖里的粮食一样被储存起来。下面要解释一下系列和捆是什么意思。本书第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它被分成了一系列章节,其中第一节论述了神的一体性,第二节论述了神或耶和华的存在,第三节论述了神的无限,第四节论述了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第五节论述了神的全能,第六节论述了创造。每一节的细分就构成了系列,这些系列的内容被捆起来,仿佛被捆成捆。这些系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无论联合还是单独,都包含真理,这些真理照着它们的数量和连贯性而提升并完善信仰。
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人类心智是有组织的,或它是终止于属世有机体的属灵有机体,心智在属世有机体中并照着属世有机体而产生自己的观念或思考,那么他必以为,感知、思维和观念只是光的辐射和变化,这光流入头脑,并形成或创造人作为推理或思维过程来感知并承认的形式。然而,这是愚蠢的;因为众所周知,头部包含脑,脑是有组织的,心智就住在脑里面,心智的观念照着对它们的接受和确认而固定在那里,并成为永久性的。因此,问题是,这个组织的性质是什么?答案是,它是一切事物按系列,可以说成捆的排列,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在人类心智中被排列。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通过以下考虑来说明。
脑由两种物质构成,其中一种是腺体,被称为皮质和灰质;另一种是纤维,被称为髓质。第一种物质,或腺体,呈簇状排列,就像葡萄藤上的葡萄;这些簇状结构就是腺体的系列。第二种物质,或髓质,由从前一种物质的腺体中发出的不断成捆的小纤维组成;这些捆就是它的系列。从脑中发出,向下传到身体,以履行各种功能的一切神经,都只是纤维的束和捆;一切肌肉,以及总体上身体的一切内脏和器官也是如此。这一切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对应于心理有机体排列的系列。
此外,在整个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不是由小束或小捆的系列形成的;一切树木、灌木、青草和植物,事实上一切谷穗和一切草叶,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如此形成的。其普遍原因是,这是神性真理的构造,或神性真理的塑造方式;因为我们读到:
万物都是藉着圣言,即藉着神性真理创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等)
由此可见,除非人类心智里面有这种物质排列,否则人将没有分析推理的能力。每个人都照着这种排列,因而照着可以说以捆或束的形式连贯起来的真理的数量而拥有这种能力;这种排列与他出于自由对理性的运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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